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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渝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重庆统筹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 教育督导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是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中不可替代的行政监督体系,是实施依法治教、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重庆教育实现了新突破和新跨越,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跨入大众化阶段,教育改革创新成效显著,教育督导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全市教育进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实施“教育民生计划”、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教育需求的新阶段,《教育规划纲要》对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提出了新要求,教育督导在保障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 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是依法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优先配置教育资源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实施“教育民生计划”,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是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建设“五个重庆”、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担负起加强教育督导,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责任。 二、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为先导,以保障教育改革发展为动力,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强化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创教育督导新局面,保障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 (一)开展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的督政工作,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教育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教育督导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的规定,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县(自治县)督导评估作为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制定指标体系,完善实施方案,强化推进措施,到2012年着力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在教育投入、办学条件、队伍建设、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五个方面均衡发展,逐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达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标准的区县(自治县),由市政府认定为“重庆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县)”。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力争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实现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依法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评估,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二)开展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学校督导评估,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牢固树立发展性学校督导评估理念,切实加强以艺体教育为突破口的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将“阳光体育”活动、艺术体育课程开设、校园文化建设及其相应的师资配备情况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进行督导评估。引导学校把内涵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转变教育思想,更加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课程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 (三)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促进中小学办学水平全面提高。 加强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状况的监测,及时掌握基础教育质量现状,积极探索质量提高规律,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依据,为教育决策提供服务,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提供保障。 (四)开展专项督导,促进教育中心工作全面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