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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1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2010年5月15日前报送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9月)。
  
  各地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造纸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重金属排放企业和造纸企业整治情况,于2010年6月25日前报送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5月至11月)。
  
  各地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省环保厅要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减排工作和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9月份,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组成检查组,对各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四)总结阶段(12月)
  
  各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于2010年12月25日前报送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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