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2010年5月15日前报送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9月)。 各地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造纸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重金属排放企业和造纸企业整治情况,于2010年6月25日前报送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5月至11月)。 各地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省环保厅要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减排工作和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9月份,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组成检查组,对各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四)总结阶段(12月) 各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于2010年12月25日前报送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