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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发[2010]32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2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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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强化中医药院校教育。中医药院校学历教育要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培养,积极探索和实践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创建中医药专业博士学位授予点。鼓励中等中医药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中医药中等职业教育。加大中医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推进中医药院校与医药机构合作,共建实习基地。
  (十三)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依托中医药院校和中医医院,建设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通过组织轮训、脱产学习等方式,大力倡导“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活动。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建立临床中医药人才培养导师制度,支持和奖励名老中医药人员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十四)积极促进各类中医药人才成长。省、市两级中医医疗机构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引进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形成科学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要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目标,坚持在职进修、自学和跟师学习相结合,加强现有中医药人员的培训。要积极探索为乡村、城市社区定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办法和形式,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途径和办法。在乡村医生管理中注意聘用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各级综合医院每年要培养和引进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人才。
  (十五)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根据中医药人才成长特点,改进和完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注重实际,鼓励创新。建立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继续开展评选甘肃省名中医与乡村名中医活动,调动各个层次中医药人员的积极性。
  
  五、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十六)挖掘整理中医药医籍和名老中医学术成果。开展省内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进行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整理近代省内名医医案,研究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做好国家和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
  (十七)加强中医药科研体系建设。积极改善省级中医药研究机构条件,支持具备条件的省内高校建设中医药实验中心和重点学科实验室。重视扩大具有较强中医药创新能力的中医医疗机构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和影响,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优势,鼓励中药企业、民营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推动产学研组团发展,形成科教研联盟,努力提高我省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水平。
  (十八)加快中医药科技平台建设。整合中医药科技创新资源,集聚省内外相关领域的科研力量,重点提高中医药原创性研究能力,积极创建条件,争取将省级中医医疗机构建成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力争到2020年,建成具有稳定中医药研究方向的重点研究室和实验室,全面提升中医临床和基础研究能力。
  (十九)积极开展中医药防治疾病研究。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临床诊疗技术研究和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制。积极开展恶性肿瘤、肺系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艾滋病、结核病、肝病等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力争在若干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诊治规律的研究中取得一批有影响的成果。加大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力度,认真做好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筛选、评价、开发工作。
  
  六、推动中药资源优势向产业开发转化。
  (二十)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坚持注重品牌、提升品质、扩大品种、持续利用的原则,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建设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要打造陇药品牌,保持和提高当归、黄芪、党参、大黄、甘草等中药材在全国的主产区地位。加强珍稀野生资源保护,支持野生药材家种家养,扶持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建设一批省级野生中药材濒危资源保护区和抚育区,建立稳定的采集基地,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野生中药材濒危资源人工种植(养殖)研究,迅速实现人工繁育利用。
  (二十一)建立和完善中药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甘肃)基地建设,建设国家级、省级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快中药技术创新和药物研发平台建设,提升研发水平,加大中药新品种和中成药二次开发研究力度,推动中(藏)药保护、研究及产业化协调发展,增强我省特色中成药和民族医药产业的竞争力。建立以定西、陇南为主产区的现代中药原料产业科技示范园区,以兰州为主研发区的现代中药科技创新示范园区,以兰州为主生产区的现代中成药产业示范园区和以兰州、陇西为主集散地的现代医药商贸示范园区,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中药企业资源、人才、技术有机结合。支持企业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研制安全、有效、可控的创新药物,加强名医名方开发及名优中成药的再次开发,形成中药“名品牌”,全面提升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甘肃)基地的集约化水平与集成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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