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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发[2010]31号
【颁布时间】 2010-03-10
【实施时间】 2010-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3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中卫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准确把握全市2011年至2015年发展的主要目标、重大战略、重点任务和产业政策,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为总体目标,以加快提升工业生产能力,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体。立足市情,认真分析“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科教兴市、开放活市”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着力保障和解决民生,着力打造黄河金岸,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加快建设精细化工和新材料基地,生态园林旅游度假名城和枸杞、硒砂瓜、马铃薯之乡,努力实现中卫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总体要求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与时俱进,在内容上,要紧紧围绕实现跨越式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大目标,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和旅游特色化,围绕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突出重点,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加强规划宣传工作,广泛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把规划的形成过程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集思广益和达成共识的过程。
  
  二、主要任务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规划工作要与时俱进,要科学论证,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做好专项规划和县(区)规划,增强总体规划纲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由市人民政府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是编制行业规划、产业规划、区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各项经济政策的依据。
  (二)重大问题研究
  重大问题研究是制定规划的基础,主要理清发展思路,为专项规划、县(区)规划和总体规划编制提供理论依据。根据中卫实际,重点选择新型工业化及可持续发展研究(含能源发展)等6个关系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三)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根据我市实际,主要编制财政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等23个专项规划。
  (四)县(区)规划
  县(区)规划是指导县(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加强与全市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主要编制中宁县和海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三、时间进度要求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15日)。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基本思路,整理重大项目,确定规划框架。主要是开展重大问题研究,进行两县规划和专项规划研究,梳理“十二五”发展重大项目,起草“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等。2010年3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将重大问题的研究报告和两县规划、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报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4月10日前,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中卫市“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报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讨论,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报。
  第二阶段:规划编制(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7月10日)。开展专题调研,编制两县规划和专项规划,起草中卫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2010年5月15日前,两县和有关部门完成两县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报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6月底前,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中卫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与自治区规划纲要、两县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征求两县和社会各界意见,听取市人大和政协专门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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