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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实行交接班制度。工作日、公众休假日交班时间为上午8:00和下午下班时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交接班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班事项应书面交接,交班时讲清已办和待班事项。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领导同志的住址、电话应严格保密,不经请示核实,不能随意透露。 (四)值班信息报送。值班信息报送要遵循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的原则。接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领导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要规范值班信息报送方式,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上报信息必须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上报信息须严格审核并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同意,事实不清的要认真核实。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由值班室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统一上报,避免多头报送。 (五)市政府值班室根据本工作制度,制定值班工作细则。 (六)节假日期间临时值班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工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