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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鸡西市政府
【发文字号】 鸡政办发[2010]31号
【颁布时间】 2010-04-29
【实施时间】 2010-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7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城乡环境卫生“春风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城乡环境卫生“春风行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鸡西市城乡环境卫生“春风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按照省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春季“春风行动”活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为目标,认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春风行动”活动,重点对城乡环境卫生“五乱”不文明行为和主次干道、背街巷道、社区楼院、物业小区、公共区域、城市出入口、铁路公路沿线、乡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全力解决影响城乡环境卫生问题,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和谐鸡西营造良好城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与环境优先兼顾原则。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依法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和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结合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强化主要领导负责制,突出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和区、街、社区主体作用。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实行卫生环境一体化管理,实现城市管理效能最大化。
  (三)整顿规范与长效管理同步原则。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管理、法律等手段,立足当前着手长远,整治与规范并举,突击与长效并重,强化制度、体制、机制创新和市、区与部门联动,从根本上改变市容环境卫生脏乱状况。
  (四)标本兼治与科学规划统筹原则。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污染源治理,调整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布局,综合完善相应配套功能,实现集中整治、源头控制、规划发展协调推进,彻底解决“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问题。
  (五)社会评价与全民参与互动原则。强化社会监督、社会评价、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清洁卫生、爱护环境、美化家园的主人翁作用,形成各行各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整治目标及标准
  (一)垃圾清运(背街巷道倒运)
  1.垃圾倒运及时,居民区及巷道无垃圾积存、无乱堆乱放、整齐洁净。
  2.垃圾站点做到日产日清,底部与地面持平,周边保持洁净,垃圾容器保持清洁。
  3.车辆作业完成后,站点不留残底和痕迹。环卫专用车辆要密闭运输,无遗撒泄漏、污染街路现象。
  (二)厕所清掏
  1. 水冲式厕所要达到“五净四无三完好”,即蹲台净、地面净、四壁净、门窗玻璃净、隔板及便池净;无纸屑烟头、无池外便迹、无恶臭、无积尘蛛网;厕容、标记、设施完好。
  2.旱厕清掏达标,粪便距蹲位一米以下,保证市民正常使用。出粪口无粪便堆积,旱厕周边垃圾杂物及时清理。
  3.旱厕做到每日清扫一次,无池外粪便、无废纸烟头。
  (三)道路清扫
  1.及时清理街路污水污冰,保证无积存。
  2.道路清扫做到“五净五无三根清”,即人行道、车行道、隔离带、道牙子、下水口净;无垃圾污物、无砖瓦石块、无人畜粪便、无纸屑果皮核杆、无浮土;树根、墙根、电柱根清。
  3.及时清理各类垃圾容器外散倒垃圾,果皮箱体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及时查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不文明行为。
  2.对临街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业户) 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区实施挂牌制。好的挂红牌,差的挂黑牌。
  3.室内装修和门窗改建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按指定地点排放。
  4.定时定点倾倒垃圾,严禁向道路两侧散倒垃圾。
  (五)居民区及物业小区环境卫生
  1. 居民区内无垃圾积存并做到及时倒运到指定地点,装入垃圾容器,垃圾散点与地面持平。
  2.物业小区内无垃圾积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倒运装入垃圾容器,箱体保持清洁。对无垃圾容器的小区实行袋装收集,并及时倒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3.及时清扫楼道与巷道,保持楼道与巷道及住宅楼周边洁净。
  (六)停车场点及广场环境卫生
  1.按时清扫责任区场地,达到清洁无杂物,护拦、隔离桩根部保持清洁,无浮土污物堆积。
  2.车辆停放有序,保持周围洁净。
  3.停车场内及停车站点车辆产生的垃圾要运送到指定地点,无沿途乱扔乱倒及抛撒废弃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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