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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0年全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2010年5月15日是辽宁省第四届5·15政务公开日,为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辽政公开办发电〔2010〕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民生工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题,以与民互动、解答民生问题为切入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密切各级政府、各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实现大发展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会。于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9:00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就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立医院改革;高、中考招生政策;民意警务等有关事宜向社会发布。邀请中央、省驻鞍新闻媒体及我市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安排好以民生为重点内容的新闻发布会。 (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咨询活动。5月14日上午,各地区、各部门要因地制宜,认真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咨询等活动,在办公或公共场所设立活动点,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板、悬挂宣传标语,向群众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和政策宣传资料,公开部门职能,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问题,主动征求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要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有条件的地区在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组织集中、统一的户外大型政策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活动的效果,营造政务公开活动的氛围。 (三)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公安、工商、国税、地税、房产、计生、民政、卫生、教育、综合执法、消防、文化、物价、农业、农机、环保、城建、规划、交通、法律援助、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住房公积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安全生产、旅游、残联、体育、仲裁、林业、老龄、水利、科技、地震、档案、人防、信访、药监、质监、气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立足于本部门职能特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公共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各县(市)、区要组织乡镇、村屯、街道、社区设立政务公开日宣传点和政策咨询点,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活动,向群众印发便民服务手册,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问题,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活动内容要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准则。 (四)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现场办公活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物业、公交、通讯、金融、保险、邮政、广播电视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立足本单位服务职能,积极开展现场办公活动,将办事公开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各类学校要开展校务公开活动,悬挂宣传标语,做好高、中考招生政策等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报考。各类医疗服务机构要开展院务公开活动,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收费标准、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等重点环节的信息。积极开展医疗服务调查问卷等活动,主动征求患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五)通过新闻媒体,实现与民互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行风热线、行风面对面、今晚会见、民生会客厅、关注软环境、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以及便民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媒介,充分开展与民互动活动,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协调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开展群众评议和征求意见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网络评议、受理并解答民心网转办件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专题研究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