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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农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3号)精神,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主要任务。 农业综合开发是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是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措施,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我省自1996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发县农业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目前,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农业综合开发要充分发挥项目覆盖面大、投资集中稳定、措施综合配套等独特优势,进一步改善农业装备条件,推进农业技术进步,完善农业产业体系,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集中投入抓基础、突出重点抓效益、立足特色促发展、依靠科技促后劲”的要求,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以农业主产区和产粮大县为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做到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倾斜,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集中,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升全省农业整体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适应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农村改革及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统筹规划,择优立项;连片建设,规模开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效益,促进增收。 (三)主要目标。 力争每年改造中低产田35万亩以上,实施生态综合治理4万亩,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40个以上,项目区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4000万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150元以上。 (四)主要任务。 1.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增强项目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实施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突出抓好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和旱作农业。开展农田林网建设,为项目区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 2.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坚持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对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良种繁育基地支持力度,着力推进规模开发和标准化生产。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完善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产品贮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发展以庆阳、平凉、张掖、武威为主的草食畜养殖与加工业;以定西、祁连山沿山区、沿黄灌区为主的马铃薯加工与销售业;以平凉、天水、庆阳为主的果品加工与储藏业;以河西走廊、沿黄灌区、徽成盆地为主的高原夏菜加工与储藏业;以定西、陇南为主的中药材加工业;以河西走廊为主的酿酒原料和制种产业。 3.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和投入品使用效益。积极支持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努力把项目区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条件较好的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并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 4.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强以小流域综合治理、草原保护以及土地沙化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综合治理。继续实施生态建设和土地复垦项目,搞好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工程建设,加大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力度。做好秸秆养畜等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落实政策,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一)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多渠道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各级财政要按照规定比例将配套资金列入预算,确保足额落实到位。财力较好的市、县要拿出专门资金,自主立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也可增加国家和省级项目建设投资,丰富开发内涵,提高建设标准。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自愿为其直接受益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投资投劳。改革和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