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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发布消费维权公益信息。“3·15”期间,市消协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3月8日、3月10日、3月15日分三次向全市手机用户(消费者)发布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消费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拓宽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 (三)开展“消费维权送法下乡”活动。针对农村消费者维权知识较薄弱的特点,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城镇乡村,通过广播、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农资等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农村消费者科学消费,拒绝使用假冒伪劣商品,全面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宣传贯彻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家电下乡活动,对丰富农村商品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举行家电下乡企业宣誓活动。 (五) 组织名优产品展示。组织家电下乡产品、“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产品、朔州著名商品、本地名优商品、低碳节能产品进行展示。 (六)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以食品、农资、家电等商品为重点,印制宣传材料,在广场、学校、社区、集市、农村、商场、企业发放。在城市主要街道、商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区悬挂宣传标语,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七)组织相关媒体制作公益广告。制作 “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公益广告。为了使“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便于消费者理解,市消费者协会和朔州市广电网络集团联合制作年主题公益广告,在朔州电视台滚动播出,播出时间3月10日至3月15日。 (八)开展“12315局长热线日”活动。工商局领导亲自到12315平台上线坐班,接受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倾听群众心声,拉近群众距离,树立工商机关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九)举办“12315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一会两站”示范站负责人等走进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介绍12315工作流程,了解维权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征求意见建议,改进维权服务工作。 (十)举办消费维权联络员培训班活动。对全市12315“一会两站”联络员进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面提高12315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维权能力,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十一)开展消费领域热点企业向社会承诺活动。邀请部分企业就消费者关注的商品和服务的热点企业代表走进直播间,向消费者公布承诺“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的具体措施。 (十二)推进“一会两站”工作。一是组织对各维权站(点)工作进行考核,评选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二是组织对“一会两站”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十三)开展消费维权“八进”活动。积极构建政府领导、工商监管、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舆论监督“五位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送12315服务维权牌进商场、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市场、进景区、进人群密集地,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服务领域,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和维权意识。 (十四)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组织部分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联合家电下乡企业,建立“售后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农村消费者。充分利用“一会两站”载体、农村逢集、庙会之际,开展送法律、送宣传、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并将服务消费者活动贯穿全年。 (十五) 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对节日市场上经营的袋装大米、面粉、桶装食用油、预包装蔬菜和干鲜果短斤少两、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严查清真食品准营证、清真标牌不一致、不符合经营清真食品条件的“假清真”等违规行为。二是组织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农资商品进行专项检查,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权益,促进春耕生产。三是围绕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下乡等重点商品,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的监管力度,切实保证消费安全。四是加强对旅游市场、文化市场的监管和对非法从事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和规范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五是组织对节日烟花爆竹、食品、住宿等行业无证无照、证照过期、超范围经营行为以及损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危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专项检查,确保节日安全。六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活动。对粮油、蔬菜、饮料、肉制品、乳制品、糕点及儿童食品、保健品等重点食品进行检测,根据结果发布消费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