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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9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2010年纠风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省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权益机制,为落实中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推进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重点是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一是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和检查,摸清各专项资金底数,查明各专项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二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三是要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四是要继续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及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五是要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严肃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六是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治理面向企业的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
  
  重点是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一是要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各地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二是要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加大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工作力度。任何单位向中央企业要求捐赠、捐献、公益事业捐款必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三是要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四是要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htf〗
  
  一是要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决撤销牵强附会、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增加基层负担的庆典、研讨会(论坛)。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二是要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三是要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公布项目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
  
  (四)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一是要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医药购销领域诚信建设,积极推行医用耗材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二是要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三是要配合有关部门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四是要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五是要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五)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是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公布检验监测结果;二是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三是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四是要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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