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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9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西省2010年纠风工作要点

[接上页]

  (六)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
  
  一是要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问题;三是要改进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四是要全面开展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假整顿、走过场等违规行为;五是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六是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通过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牟取利益问题;七是要严格教育收费审批权限,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
  
  (七)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
  
  一是要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三是要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四是要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对发生严重公路“三乱”的地区,坚决取消其公路无“三乱”资格。
  
  (八)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九)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一是要突出“两手抓、两促进”。就是要抓部门,促进作风的转变,抓行业,促进服务的提升。引导、推动政府部门整改突出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引导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二是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向群众延伸、向基层拓展。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医院、学校、社区、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单位”评议活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人人有准则、层层有重点、行行有主题”,分类实施;三是要加强组织协调,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面对面”两个栏目。坚持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想百姓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听群众的诉求,解决群众困难,采纳群众的合理意见,实实在在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全省各县(市、区)要实现热线或面对面栏目全覆盖,五年内要逐步实现热线和面对面栏目的全覆盖;四是要改进创新工作方法。省抓组织协调,市抓任务和目标的细化,县抓基层站所的落实。
  
  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
  
  此外,要认真对违规建设加油站、物业管理损害居民权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拓展新领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案件查处。利用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两个栏目和信访举报平台,建立起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反应迅速、处理及时、反馈到位,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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