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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乐办发[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9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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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搞好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村党组织要认真总结本届任期内所做的基本工作和所取得的基本经验,提出今后的工作任务及主要措施。镇党委要对现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评议和审计结果要及时向群众公开。县农业、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协助和指导镇党委做好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离任审计工作。
  4、抓好选举试点工作。各镇要选择1个村进行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换届选举工作。试点工作从5月初至5月底基本结束。
  (二)选举实施阶段(30天)
  要继续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制度,认真总结“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的做法和经验,规范选举程序,扩大党内民主。根据实际情况,条件具备的村党组织选举都可实行“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做法。
  1、充分发扬民主,做好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镇党委、村党组织要对村党组织候选人应当具备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行等提出明确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讲清楚委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标准、讲清楚班子的结构要求。要坚持党员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办法推荐提名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要广泛发动党员和群众推荐村党组织班子候选人;候选人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大多数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从严把握标准,做好候选人的考察工作。镇党委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情况和村党组织意见,对推荐出来的人选进行考察,真正把那些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自律能力强,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受到群众拥护的人确定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对反映班子候选人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清查,情况不属实的要给予澄清;确有问题的,不宜作为领导班子候选人。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人选问题,一定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3、严格按程序办事,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要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并提交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产生。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大会进行选举工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产生后,应报镇党委批准。
  (三)建章立制阶段(10天)
  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产生后,镇党委要督促村党组织新老班子做好交接工作,及时组织培训新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建立和完善委员会制度、党员大会制度;总结和推广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做法,建立健全党领导的村级组织自治机制。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指导由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负责分别与各镇党委、政府负责人签订201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镇党委要把村党组织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对应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通盘考虑和统筹安排,把村党组织选举工作与村委会选举作为一个整体来抓,做到相互衔接。同时,要把共青团、妇联等村级配套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纳入总体布局,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各镇党委要具体负责本镇村级换届选举的组织实施工作。镇党委书记为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镇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具体责任人。各镇党委、政府要与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驻村指导组签订换届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下力气抓好重点村难点村的换届选举工作。镇党委要把做好重点村、难点村的换届选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派出得力干部驻村指导。要深入调查摸底,排出重点难点村名单,逐个分析村情选情,有针对性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村一策”。对党组织软弱涣散、干群矛盾比较突出、以往选举工作中出问题较多的村,要先进行组织整顿,解决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为换届选举打好群众基础。县委组织部与镇党委负责人要共同深入基层,随时掌握选举进程和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做好正确引导工作,教育广大党员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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