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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汕头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0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汕头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审计局关于2010年度汕头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以把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度,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实施、资金分配使用、目标落实完成、工程实施后的达标情况为目标,由市审计局继续组织各区(县)审计局开展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学校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事实规划和方案制订情况;总体进度情况;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和项目管理情况等。本项目属省定专项审计,2010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分别向省厅提交上半年和下半年审计情况报告。
  (四) 解决我省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专项审计。以保障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建立健全专项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取得实效为目标,由市审计局继续组织各区(县)审计局开展我市各地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各地是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制定了哪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来保障这两项政策措施长期有效地贯彻落实;各地保障这两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专项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配套到位和管理到位;各地在解决两个问题中存在哪些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项目属省定跨年跟踪审计,从2009年9月开始,至2011年1月结束。2010年4月底前和2011年1月底前分别向省厅提交截至2010年3月底止、截至2010年12月底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以及财政经费使用效果等情况,并跟踪之前审计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以保证基金安全完整,有效促进资金保值增值,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由市审计局继续组织各区(县)审计局对全市2009年度社保基金情况进行审计。在重点审计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效益性的基础上,审计检查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基金运行效益情况、内部管理控制以及监管情况等,从机制、体制和政策执行等角度出发,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有效履行职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项目属省定审计项目,2010年10月底前向省厅提交审计综合报告。
  (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和项目顺利实施为目标,由市审计局和有关区县审计机关对2007-2009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2007-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总体情况,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政策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筹集、分配、投向情况,资金与项目管理、效益情况。本项目属省定跨年度专项审计,2010年4月底前向省厅提交审计综合报告。
  
  三、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审计项目
  (一)预算执行审计。由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并受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要以摸清财政收支总体情况,促进财政体制改革、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对预算收入真实完整性、预算分配和资金拨付使用的合规性和时效性、非税收入征管情况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加大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专项资金和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重点揭露和反映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和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预算分配不规范、预算约束弱化、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财政资金投向不合理、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以及由于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和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的高度分析原因,提出可操作性建议。本项目属法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2010年4月底前完成。
  (二)配合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审计,今年仍采取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并以效益审计为重点的审计方式,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市城市管理局等30个市直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和各专项资金审计,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审计调查及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财务收支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要重点核实预算单位是否按照预算、财政制度所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是否按有关程序办理;各项收入是否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单位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时足额地将应上缴的预算收入按规定的预算级次、科目、缴款方式和期限缴入国库,有无截留、挪用或者拖欠的问题;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的收入使用情况以及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是否存在隐瞒截留、应收未收、乱收费、乱开支等违规问题。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主要检查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有无滞留、挤占、挪用,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有无多头立项、重复预算、不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等问题;分析专项资金结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分析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益。上述项目属市定效益审计,2010年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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