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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0]142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0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加快物联网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

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之后,世界信息技术革命的第三次浪潮,已经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大力发展我省物联网相关产业,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福建省物联网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我省拥有传感器、网络传输、数据处理等基本完善的产业链,出现了一批在某些领域产品研发和应用推广全国领先的企业。据初步统计,2009年全省物联网产业年销售收入约100亿元,其中,传感网设备收入20亿元,传输网收入10亿元,物联网应用软件与系统集成收入70亿元。全省已有100多家从事物联网研发、生产、应用、服务的机构和企业。
  技术研发部分领先。我省在传感仪表、自动化控制、电子回执、射频读卡器、自助终端、物联网操作系统级中间件平台、智能家居系统等领域的研发居国内领先水平,并已成立三个rfid应用研究中心,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初见成效。
  应用市场持续拓展。我省产品在全国城市管理、智能监控、食品追溯、水质监测等系统应用较为广泛,传感仪表已进入国外市场,二维码智能识读机具、各式标签、智能卡、rfid读写设备、网络终端等已在国内广泛应用。通信运营商从2002年起就开始为行业客户量身打造集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业务管理于一体的“全球眼”、“定位服务”、安全监控等物联网解决方案,积累了丰富的物联网运营经验。rfid等物联网技术在厦门入岛收费及高速公路运营方面得到了较好的应用。
  通信网络设施先进。我省已经建成一个国内领先、初步达到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信息网络体系。高速有线和无线宽带网络覆盖全省,97%和100%建制村实现有线和无线上网,移动电话普及率、有线宽带、网站、网民、域名总数等相关指标分别位居全国第4~6位。福建是中国移动在全国进行td-scdma试验网建设的首批省份之一,加上电信cdma2000和联通wcdma的3g网络改造建设,第三代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具备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上推进泛在信息网络和无线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和条件。
  (二)存在问题
  福建物联网产业发展基础和前景良好,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物联网这一新兴产业发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财政性产业研发和技术应用资金投入不足;二是缺少起点高、辐射面广、带动作用大的物联网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高效的综合管理平台;三是信息资源共享不够,物联网成熟技术的先行先试推广应用比较困难;四是物联网标准制定工作滞后,不同企业同一技术产品不能互联互通,影响到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的规模效益;五是物联网的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六是物联网技术适用人才缺乏。这些问题许多方面在全国是共性的,需要在今后的推进发展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加快福建省物联网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服务民生为根本,以提高综合竞争力为核心,构建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和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作的格局;整合各种资源,努力先行先试,通过推动物联网成熟技术的示范应用,带动我省物联网相关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二)发展目标
  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物联网龙头企业;争取在传感器、核心芯片、关键设备制造等方面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促进物联网标识、感知、处理和信息传送等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积极参与物联网操作系统级中间件平台等技术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逐步完善物联网研发体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基础数据库。到2012年,争取全省物联网相关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物联网示范应用和技术研发及产业发展部分领域走在全国前列,重点行业示范应用效益明显,重点示范区域智能管理和民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加快福建省物联网发展的主要任务
  跟踪国际物联网技术发展方向,根据我省实际,结合产业发展带动,择优选择建设一批物联网行业性应用示范工程,坚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现以市场带开发,以发展拓空间,以需求促产业。
  重点实施“129工程”,即:1个物联网产业集群、2个物联网重点示范区和9类物联网行业应用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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