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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兰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10]111号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1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兰州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兰州市城市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兰州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类型和分布
  
  我市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汇处,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不利的地形地貌、日益加剧的人类工程活动以及降雨等因素相互作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十分严重。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883处,威胁人口66.7万,威胁财产达2600多亿元,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和人口稠密区。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为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居民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主动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限;二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工程建设向市区坡脚台缘地带延伸,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呈加剧之势;三是很多工程建设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不强,防治措施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大量潜在隐患;四是各县区地质灾害普遍严重,基层政府防治资金严重短缺,经费落实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监管工作没有完全到位。
  
  (三)2010年度发展趋势预测
  
  1.主要诱发因素预测
  
  我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由于受复杂地质环境条件和不确定的人为活动影响,突发的地质灾害仍难以预测和避免。降水、冻融及人类工程活动是诱发本市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1)降雨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台2010年气象预测,预计2010年我市气温以偏高为主,降水普遍偏少,全市平均降水量为180~290mm。初步预测2010年我市旱情较严重,由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可能相对减少,但不排除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
  
  (2)人为致灾因素变化趋势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10年交通、水利、城镇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明显增加,且规模大。人为挖山削坡、灌溉、采矿等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问题将更加突出,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风险明显加大。
  
  2.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类型以自然因素或工程建设引发的中小型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泥石流多发生在主汛期(5~9月),崩塌、滑坡大多发生于主汛期和冻融期(11~3月)。因此,主汛期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地质灾害隐患成灾可能性较高。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范围和对象
  
  2010年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范围为:城关区皋兰山、大砂沟、白塔山、桃树坪~雷坛河、盐场堡~徐家湾、五一山~九州开发区区域;七里河区彭家坪、雷坛河~金沟区域、阿干镇矿区;安宁区徐家湾~沙井驿区域;西固区金沟~达家台一带;红古区海石湾、窑街区域;榆中县兴隆山山前小康营~柳沟河区域、夏官营~来紫堡宛川河河谷地带;皋兰县石洞镇、大砂沟区域;永登县中堡~城关、铁合金厂~连城铝厂区域。主要威胁对象为上述区域内的居民、村民、基础设施、厂矿企业、铁路、公路及旅游景点等。
  
  三、重点防范期
  
  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5~9月份,以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治为主,其余月份以滑坡、崩塌等灾害的防治为主。
  
  四、2010年主要防治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兰州市城市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预防为主,重点治理,尤其是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注重基础研究和调查,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局面。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完成国家、省上的续建项目和我市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附件1)。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二)搬迁避让工程
  
  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模式,组织做好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西固区、红古区等五个县区12个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附件2)。
  
  (三)监测预警工程
  
  1.加强监测预防。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确定群测群防监测点,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附件3),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组织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动态监测(附件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巡回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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