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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要求。加强我省环保系统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提高监测站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监测行为,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2010年度湖北省环境监测质控考核工作方案。 本年度环境监测质量质控考核比对分为空气自动站、地表水自动站、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重要湖库、重要河流国控和省控监测断面、重点国控污染源监督监测、便携式水质分析仪与气体应急监测仪比对等八个方面。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重要湖库、重要河流国控和省控断面环境监测质量比对考核 (一)考核工作内容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比对考核在武汉、十堰、襄樊、宜昌、鄂州、黄冈、荆门、随州、恩施州、仙桃、潜江、天门、老河口、赤壁等十四个监测站进行;重要湖库的比对考核抽取负责徐家河水库、漳河水库、陆水水库、斧头湖江夏水域、斧头湖咸宁水域、后官湖、涨渡湖、后湖、龙感湖、汈汊湖、洪湖、长湖代家洼、磁湖水质监测的十三个监测站进行,即随州、荆门、赤壁、江夏区、咸宁、蔡甸区、新洲区、黄陂区、黄冈、汉川、洪湖、荆州、黄石;重要河流省控断面抽取长江巫峡口、银杏沱、中官铺、恩施大沙坝、南坪、德胜闸、白桃桥、滠口、龙口、淦水、澴水,汉江仙人渡、郭安、皇庄、泽口、汉南村、小河、竹皮河进行,即对巴东、秭归、武穴、恩施州、利川、松滋、随州、黄陂区、新洲区、咸宁、孝感、老河口、宜城、钟祥、潜江、仙桃、汉川、荆门等十八个站考核。 (二)考核项目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比对考核项目为水中铜、锌、铅、镉;重要湖库的比对考核项目为总氮和总磷;重要河流国控、省控断面考核项目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各监测站考核项目见表1。 表1 饮用水源地、重要湖库、河流监测质量比对考核一览表
(三)考核方式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重要湖库、重要河流段面的环境监测质量比对考核由省站统一向被考核各监测站发放考核样,各监测站对考核样进行分析,对分析数据三级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站。 (四)考核时间 省站于六月初统一向被考核各监测站发放考核样,各监测站于七月底以前将分析数据报送省站总工办。 (五)分析方法和质量控制 分析方法采用技术规范规定的国家标准分析方法。质量控制执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中的有关规定,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六)报告编制 被考核监测站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比对考核报告上报省站总工办,报告应包含三个测量值、分析方法、工作曲线、空白值、仪器运行条件等内容。由省站对数据进行汇总,并于9月份完成全省环境监测质量比对考核报告。 二、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比对考核 为加强我省自动监测站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强化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开展我省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自动监测站比对考核工作。 (一)考核工作内容 分别抽取7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自动监测站,考核项目水站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气站为二氧化硫。抽测考核名单见表2。 表2 空气、地表水自动站抽测考核一览表
(二)考核方式 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比对考核:由省站携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水质标样和二氧化硫气体标样对被抽测的监测站进行比对考核。同时抽查该子站日常的质量保证和控制工作记录。 (三)考核时间及组织分工 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比对考核与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考核同步进行。考核时间5月至9月。 (四)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和《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总站水字[2007]182号)等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考核。 表3 自动站现场比对考核记录表 被考核站点:考核日期:年月日
现场监测人: 被考核子站负责人: (五)报告编制 各考核组请于9月底前将被考核自动监测站比对考核数据及结果汇总后上报省站监测三室,由省站对数据进行分析,并于10月份完成全省环境监测质量比对考核报告。 三、便携式分析仪器现场应急监测比对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