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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赣质监量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7-23
【实施时间】 2010-07-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3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设区市局要按照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协调和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将诚信计量信用信息逐步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平台,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切实提高诚信计量工作的有效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设区市局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对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宣传,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开展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日常性宣传、集中性宣传和主题性宣传,提高经营者参与自我承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弘扬诚信计量理念,推广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成果,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此次行动要坚持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推动为辅,不搞任何形式的评比、收费,不增加经营者负担。省局将根据各地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以确保此次行动全面顺利完成。
  请各设区市局分别于2010年10月初、2011年10月初、2012年10月初以前将行动的有关情况及附表报省局计量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jxsjjlc@jxzj.gov.cn),工作总结应包括开展此次行动的组织部署情况,采取的主要工作方式,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联系人:胡明海、彭家骠,电话:07918284995
  附件:
  
  
诚信计量承诺书
  

  诚信计量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单位高度重视诚信计量建设。目前,我单位已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诚信计量体系。我们郑重承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江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计量法律、法规,自觉地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不断完善诚信计量体系,规范本单位的计量行为,保证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和使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经营过程的计量准确,积极、妥善、及时处理消费者的计量投诉,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请社会各界对我们进行监督。
  
  
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质监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65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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