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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4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认真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强,主动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三、实施分类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基层单位和党员的实际,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加强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分类指导,研究提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精心组织实施好创先争优活动。
  农村党组织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深入开展“强班子、强素质,创建带领致富党组织、争当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双强双带”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设岗定责、评星挂牌、依岗承诺、民情调查、建设农民服务站等形式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带领农民发展致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以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为主题,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借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验,在街道、社区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三有一化”,深入开展“讲服务,创建温馨家园;讲秩序,创建文明家园;讲共建,创建平安家园;讲团结,创建和谐家园”的“四讲四创建”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楼院、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引导社区居民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要以增强企业经济活力和竞争力为主题,深入开展“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党组织;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共产党员”的“四强四优”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发挥党员作用,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机关党组织要以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队伍、效能型部门为主题,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队伍;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效能,创一流业绩;比奉献,创一流形象”的“五比五创”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组建党员服务队、城乡党员结对帮扶等发挥党员作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党组织要以建设人民满意、社会满意教育为主题,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和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树立良好师风,争当育人标兵;树立良好学风,争当学习标兵;树立良好作风,争当服务标兵”的“三树立三争当”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设立党员科研和后勤服务岗、党员学科带头人,开展党员结对助学、党员志愿服务,争创“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发挥党员作用,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以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注重道德修养,争做行业模范;注重业务水平,争做行家里手;注重服务奉献,争做岗位楷模”的“三注重三争做”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创建“科研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争当德艺双馨党员艺术家”、“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等发挥党员作用,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以服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主题,以抓好组织健全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重点,深入开展“为社会作奉献、为党旗增光彩;争当岗位能手、争当员工标兵、争当守纪模范”的“两为三争当”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创业先锋岗、党员责任区、诚信经营户等发挥党员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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