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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以及常规性消毒管理的监督检查(食品卫生日常监管暂由卫生监督负责); 4.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监督检查。 (五)学校和托幼机构 1.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工作制度; 2.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组织开展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六)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要求及职责 学校疫情报告人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而且掌握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在编人员担任,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可优先考虑。其职责如下: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制定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指导并督促落实全校(托幼机构)的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等传染病防控措施; 5.组织对全校师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培训和宣传。 四、加强监测,规范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见附表)上。 1.晨检 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疑似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加强消毒,保持清洁 学校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应定期对教室、走廊、宿舍进行消毒。医务室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并记录,发生疫情时每日一次。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及时对其接触过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1.呼吸道传染病消毒处理常规 ⑴隔离病人后,长时间开窗通风,湿式扫除,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必要时可用0.5%过氧乙酸喷雾密闭门窗2小时后开窗通风,或用紫外线照射30-60分钟,进行室内消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