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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兰教发[2010]52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5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兰州市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⑵对病人分泌物、污染物用1000-2000mg/l 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
  
  ⑶根据疫情,要求易感人群用盐水漱口或药物预防。
  
  ⑷必要时请属地疾控中心指导做好各项消毒处理。
  
  2.消化道传染病消毒处理常规
  
  ⑴病人隔离后,将其呕吐物、排泄物用含氯消毒剂充分搅拌,消毒两小时。稀薄排泄物或呕吐物,每1000ml可用有效氯为2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2000ml,搅匀放置2小时。
  
  ⑵病人接触过的桌椅、门把手、水龙头、厕所等,用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
  
  ⑶必要时请属地疾控中心指导做好各项消毒处理。
  
  六、完善措施,强化接种
  
  学校应按免疫规划工作要求,配合辖区疾控中心及接种单位开展学生免疫接种工作。认真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卡证查验工作,掌握在校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发放疫苗补种通知单,对学生补种情况要进行跟踪并记录存档。根据辖区疾病流行趋势,配合卫生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应疫苗的接种工作。
  
  各单位在开展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本单位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职责,保障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兰州市学校传染病监测与报告流程图(略)
  
  2.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关键措施图示(略)
  
  3.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登记日志
  
  附件3:
  
  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登记日志
  
  

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班级

排查原因

主要症状

是否就诊

排查结果

登记人

                   
                   
                   
                   
                   
                   
                   
                   

  
  *(1)因病缺勤;(2)传染病早期症状;(3)疑似传染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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