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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湘交安[2010]176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6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0〕144号),省厅制定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责任为主线,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现场监管和责任追究,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重点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打基础、强基层,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快速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领导各司其责,并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全面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得到全面执行,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监管职责,要根据省厅去年底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分单位、分部门、分岗位、分层次制订安全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政绩业绩考核;坚持关口前移,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促进安全发展;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与指导,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积极推广怀化市政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县管乡包村落实”做法,落实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二)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继续深化以客渡船、危险品运输船和运砂船为重点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地方海事机构要继续深化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建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继续深化载运危险品船和砂石运输船的治理整顿。加大对“三无”、超载、违章航行、不遵守水上交通规则、不落实安全措施的船舶监管力度;加大对非客运船舶载客、非危险品运输船载运危险品和严重超载运输船舶的打击力度。具体由省地方海事局牵头,各市州交通局和各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实施。
  
  二是继续深化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继续深化对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道路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超限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私设站点、私拉乱揽等违章行为,顶格处罚超载客运车辆和非危险品运输车辆装载危险品等违章行为,联合公安等部门继续对“黑车”进行打击。具体由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牵头,各市州交通局和各级运输管理机构实施。
  
  三是继续深化以桥、隧施工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施工安全专项安全整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管机构要在2009年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作业人员相对集中、危险因素多和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桥梁、隧道、高边坡和码头等。加大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无证无照、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建设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盲目冒险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具体由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牵头,厅直各行业管理局和市州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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