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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严格事故处理及问责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责任事故。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导致事故的,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于重特大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交通运输事故,厅将依法依规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从严查处。全面实行追责前移。对安全专项工作完成得不好的、对省厅督查督办的安全事项行动迟缓或没有按照要求书面回复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视不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实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对拒不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对事故责任追究不到位、或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 三、活动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各地要根据省厅下发的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制订适合本地、本系统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认真抓好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各单位将活动细则或者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厅。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0月)。按照计划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以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掀起宣传安全生产法规的高潮;二是全面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将日常检查、专业检查、大规模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三是全面开展安全竞赛和培训工作,以竞赛和培训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要对活动的开展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开展。省厅将适时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回头看,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收尾工作并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厅安委会办公室。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2010年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活动开展不好的、效果不明显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一大重要举措,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有效途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行业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各级领导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厅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领导,省厅成立由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平同志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将安全生产年活动抓好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细化方案。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认真调查研究,突出本地区和本单位的重点,细化实施方案,合理安排进度,扎扎实实开展好“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个阶段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上下一体的宣传态势。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分阶段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效和经验,提出具体推进要求和改进措施。同时要推介好的典型和做法,确保活动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厅安委办电话:0731-88770138,传真:0731-88770033 电子邮箱:csyc@tom.com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