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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0]86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6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接上页]

  (四)建立蚕业抵御风险机制。加快在宜州市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充分依托茧丝绸加工龙头企业、蚕种场、蚕农合作社,带动广大蚕农参与蚕业保险。在抓好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保险区域范围,减少自然灾害给蚕业生产带来的损失。积极探索和推进蚕桑良种繁育与示范推广补贴、蚕茧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机制,维护蚕种、蚕茧价格稳定,保护蚕农利益,确保蚕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茧丝储备机制,加强对茧丝绸生产的宏观调控,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示范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工作。河池市、宜州市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国土资源、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质监、物价、环保、林业、畜牧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基地建设有序有效推进。
  
  (二)科学制订规划。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组织制定示范基地建设5年总体规划。重点对宜州市优质原料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村屯)、配套蚕种场建设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丝绸工业园区完善升级、丝绸贸易流通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和规划。
  
  (三)强化人才培养。加强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通过加强“人才小高地”建设等形式,加快蚕桑茧丝绸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培养,进一步提升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提高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水平。改善基层桑蚕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振兴产业中的重要作用。
  
  (四)强化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非专业人员转岗培训、农村技术辅导员培训等,使每个养蚕户有一个科技“明白人”。加快建立一支业务精、技术强、素质高的专业技术队伍,全面提高蚕桑病虫害防控、市场信息、技物配送、茧丝精深加工、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出口贸易、经营管理等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强化市场管理。加强部门配合,强化执法监督,认真抓好蚕种、蚕药、蚕茧收烘流通、茧丝绸贸易四大市场的管理,以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蚕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尽早颁布实施《广西蚕种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蚕种生产、经营秩序;尽快制定实施《广西蚕茧收烘管理办法》,强化鲜茧收购的质量监督,维护广大蚕农和企业利益。
  
  (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蚕农深刻认识建设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宣传示范基地建设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涌现的先进人物,通过基地建设充分展示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和新管理方法,建立全社会共同支持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宜州示范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并在全区大力推广。
  
  附件: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http://www.gxzf.gov.cn/fjcf/201005/p0201005286019372116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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