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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力争2010年12月底之前制定1-2个行业标准,争取制定或参与制定1个国家标准 三、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1.抓紧推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遴选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的后备企业。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 时间要求:2010年3月底之前启动各项准备工作,6月底之前遴选出100家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的后备企业 2.制定和完善促进企业改制上市的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 时间要求:2010年 4月底之前出台《企业改制上市的管理办法》 3.制定出台《关于扩大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信用贷款试点的意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武汉经发投集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8月出台《关于扩大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信用贷款试点的意见》,10月底之前开展首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12月底之前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4.启动申报设立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基金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武汉经发投集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启动申报工作 5.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推动组建面向中小科技企业服务的金融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武汉经发投集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底之前完成 6.积极组织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底之前完成 7.完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奖励办法,扩大现有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新设立和引进一批创业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4月底之前新设立和引进今年第一批创业 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 8.完善担保融资补偿管理办法,出台《担保风险补贴管理办法》。扩大担保和再担保基金规模。通过政府引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一批担保机构。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武汉经发投集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 4月底之前出台《担保风险补贴管理办法》,6月底之前新设立今年第一批担保机构 9.启动光谷银行的申报工作或重组设立工作。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武汉经发投集团、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4月启动申报工作 10.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科技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开展今年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11.扩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绿色信贷试点规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武汉经发投集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9月底之前开展今年第一批主要污染物排 放权交易、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绿色信贷试点 四、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1.深入实施“人才特区”战略,加大“3551”人才计划实施力度。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外办、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底之前 2.积极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对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资金等配套政策支持,并协调解决户口、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