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8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办、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启动部分项目
  2.结合国家和省相关专项,利用全市科技和其他部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集中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启动重大科技专项建设工作
  
  八、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积极推动引进一批国际知名研发机构和企业,鼓励支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企业走出国门开展业务,组织申报并积极争取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综合保税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武汉海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完成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在今年年内获批
  
  九、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1.围绕光通信、新一代移动通信、生物、新光源、新能源、激光、地球空间信息等特色产业,承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年内新建1-2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检测中心,建设世界一流水平的新型研究机构。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信息产业办、武汉经发投集团、武汉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底之前新建2家新型研究机构
  2.加快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出台开放实验管理办法,整合形成面向企业开放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信息产业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8月底之前出台开放实验管理办法
  3.加快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促进孵化器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提升企业孵化能力和水平。2010年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2万平方米,孵化企业2000家。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底之前完成
  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做好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验收工作,力争成为全国第一个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配合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做好验收工作,今年年内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十、推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1.修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今年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配合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完成调研工作,2010年6月底之前完成修订草案起草工作,2010年12月底之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加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内部改革。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全面实行管委会机关干部全员聘用制,加快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今年拿出部分中层岗位面向全省招聘,优化管委会人才队伍。在机关内部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薪酬与绩效挂钩的制度,调动干部职工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启动
  3.围绕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在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推行公共服务外包、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法制办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启动
  
  十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组织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影视局(武汉广播电视总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全年
  2.开展“创新创业高校行”等系列活动,进行大规模、全方位宣传,调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广大师生、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开展今年第一次“创新创业高校
  行”活动
  3.世博会期间的宣传展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至10月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