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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29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9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新蒲新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第25次省长办公会议和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新蒲新区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遵党办字〔2010〕2号)精神,全面推进新蒲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发建设新蒲新区是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贯彻落实石宗源书记对遵义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要求的具体实践,是市委、市政府加速中心城区建设,着力构建200万人口城市框架的战略举措,是我市推进中心城区建设和绿色城镇化的引领工程,是实施主城区城市东扩的主战场,对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省委、省政府对新蒲新区开发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和寄予厚望,新蒲新区、红花岗区、遵义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将全力推进和支持新蒲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迅速掀起新蒲新区开发建设的新高潮,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二、科学规划,确立目标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率运转”的工作要求,新蒲新区要实现“两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阶段性目标。经过近一年来的实践和努力,新蒲新区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新火车站片区组团、新蒲组团和新舟空港组团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正在编制。2010年要完成25亿元的投资任务,建成规划的“三纵三横”道路,并开工建设第四纵;到2011年要完成新蒲新区道路网络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要全面铺开城市建设;2014年基本完成新火车站片区的开发建设工作,实现新蒲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城市功能日益完善、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成为最适合居住和创业的现代化新城区。
  
  三、强化领导,健全机构
  为强力推进新火车站片区开发建设工作,市政府成立新火车站片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秉清同志任组长,市、区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指挥部,为确保红花岗区同步启动湘江南岸片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红花岗区湘江南岸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统筹、协调新火车站片区和红花岗区湘江南岸片区开发建设工作,各指挥部要按照职责要求切实担负起片区开发建设的工作责任。
  
  四、明确职责,各方联动
  新蒲新区开发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配合支持和共同努力。特别是项目征地拆迁和审批工作,是决定新蒲新区开发建设进度的关键。涉及的市、区(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一名单位负责人、一名具体经办人负责联系和办理新蒲新区开发建设的相关审批工作,并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按照“特事特办,即到即办”的原则,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方式,确保优先及时办理。
  新蒲新区管委会:承担新蒲新区建设的主体职责,要认真按照规划和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新火车站片区组团、新蒲组团、新舟空港组团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审批机关做好项目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具体责任人:吴高波。
  红花岗区政府:承担新火车站片区征地拆迁、企业搬迁等基础性工作的职责,要加强与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工作部门的沟通和配合,按照建设时序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企业搬迁等工作,加强征地拆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新火车站片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同步启动湘江南岸片区开发建设工作。具体责任人:舒存水。
  市发改委:凡属新蒲新区自筹资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无论规模大小,一律委托新蒲新区管委会进行审批管理,并积极指导新蒲新区管委会做好项目立项、可研、招标方案、初步设计编制指导及审批工作。在新蒲新区管委会的配合下,具体负责做好向中央、省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责任人:汪先明,具体经办人:胡代书。
  市规划局:指导新蒲新区管委会做好新火车站片区组团、新蒲组团、新舟空港组团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并认真做好规划审批相关工作。按照“从简快速、特事特办、即到即办”的原则,及时办理项目“两证一书”。具体责任人:张继勇,具体经办人:但昭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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