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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10]73号
【颁布时间】 2010-03-02
【实施时间】 2010-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9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六、疏堵结合,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由于我市广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严重缺乏,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十分突出,历来是道路事故防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之近年来,全国正在推行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将迎来新一轮的增长高峰,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防控的压力。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地要紧紧抓住开展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和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调整管理模式,创新服务手段,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要积极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在农村地区的“赶街天”、婚丧嫁娶、节庆活动场所开展集中整治。要发动群众对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及时依法查处,消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全面提高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水平。
  
  七、宣教并举,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度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现代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交通参与者树立科学的交通出行理念,培养文明的交通习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深入基层,广角度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用“典型案例”以案示法,教育广大群众,努力营造“安全乘车、乘安全车”的良好氛围;同时组织和发动“四支队伍”,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组织民警、协管员、志愿者进村入户,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向机动车车主、驾驶人特别是校车驾驶人面对面地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通报交通事故案例,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八、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决落实特大交通事故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政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认真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督促抓好落实,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经费保障和考核奖惩等职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告诫问责制度,把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全面倒查,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及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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