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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组织人员培训。聘请房地产评估、计算机、财税等领域的专家和教授,组成评税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指导评税指标的确定和评税系统的研发;从财政、地税、建委、国土、房产、物价等职能部门抽调业务技术人员从事具体评税工作;不定期举办房地产评估知识培训班,聘请专家授课,就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等内容,对参与试点工作的具体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试点工作的业务流程及工作方法。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宣传房地产税征收的意义、标准、范围等内容,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做好定期通报。工作专班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及时汇报试点工作的经费使用情况,以便落实试点工作所需经费,为其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