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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提高农产品的生产管理水平 (一)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理念,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行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示范县建设,推进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 (二)积极发展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围绕自治区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把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与农产品品牌建设相结合,依靠品质打造品牌。 四、加强对农产品的全程监管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确保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各环节、各阶段都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之下,严禁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包装、储运、保鲜、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全程质量监管和出疆(境)检验检疫,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品质和安全。建立产品质量识别标志,大力推行产地标识管理、产品条形码制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打牢农产品品牌发展基础。 (二)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管。做好品牌农产品商标、标识、域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开发和保护工作。坚持扶优与打假相结合,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农产品商标和标识的违法活动,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定期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测,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消费者投诉和擅自扩大、转让、冒用品牌农产品称号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坚决杜绝砸牌子现象。 五、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 (一)全面深入进行宣传推介。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采取专栏节目、新闻发布(电视直播)、专题报道、网上农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和品牌企业,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以区外市场为重点,组织参加各类展销会和网络营销,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地集中宣传品牌农产品,提高国内外消费者对新疆品牌农产品的认知度,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和帮助企业开展品牌宣传,加强横向、纵向宣传,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正确引导消费,提高品牌农产品的竞争力。 (二)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制定《新疆特色农副产品指导目录》,用以加强品牌农产品认定、市场交易认同和规范平台建设。增强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推行主渠道营销配送,改进防伪技术,建立市场监控体系等,防止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现象。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和目标市场,推进品牌农产品专柜和专业市场建设,防止鱼目混珠,用法律手段保护品牌。各级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不断完善打假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农产品市场平台建设。根据国内区域性消费特点和市场需求差异,以展会为突破口,优先打造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平台,借助其中心城市的影响力,辐射华北、东北、华东、华南以及港澳台地区。引导企业、经销商借助三大平台建设,逐步在华北、华东和华南等地区的大、中城市建立集散分销渠道,逐步在区外形成配送灵活、四季销售、保鲜供应、长期稳定的外销网络,辐射全国中、高端市场。充分发挥我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林果、蔬菜、畜禽、花卉产品和其他特色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主攻中亚、俄罗斯市场,积极开拓国际高端市场,加快外向型农业发展。 (四)完善品牌建设服务体系。建立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品牌创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人才培训、商标代理以及社会中介评价等服务。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全方位开展农产品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研究发布等工作,提高对市场供求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科学引导企业、基地、农民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营销。支持品牌企业组建产销联盟,协作拓展国内外市场,发展订单农业,形成互利共赢格局。规范营销程序和物流程序,建立运作有序、功能完善的品牌农产品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能够四季足量、保质保鲜供应新疆特色农产品。实施“走出去、引进来”人才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培养一批品牌创建经验丰富、市场开拓能力较强的人才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