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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建工局: 现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安排好今年的建筑节能、科技及标准化工作。 附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要点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与主要工作目标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省新型城镇化战略,服务“两型”社会建设大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突破的原则,以宣贯《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契机,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为主线,以制度建设、项目示范、技术研发和宣传教育为抓手,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方式,继续实施“一年打基础、二年谋发展、三年争领先”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建筑节能,推行绿色建筑,实现全省设区城市建成区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5%以上,县(市)城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明显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和质量得到全面提升;进一步转变技术创新模式,产学研合作上台阶,行业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优化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政策引导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无障碍城市示范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制度,着力健全法规政策体系。 1.研究制定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加快编制《湖南省建筑节能“十二五”发展规划》、《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专项发展规划》,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强化法律、法规实施为主线,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和建设。 2.加强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政策体系框架。根据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工作职能,针对“建筑节能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模式”、“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推进无障碍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提升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政策措施”等当前最现实、最直接、最突出的重大问题,进行系统调查研究,总体把握促进我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发展的政策体系框架。 3.发挥技术标准的政策引导和支撑作用。出台《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管理办法》,加快标准化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框架体系和湖南省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研究,加快编制《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时转发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管。 (二)创新模式,着力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4.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目标考核与奖励。制定并实施《湖南省建筑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湖南省建筑节能工作表彰奖励办法》。组织开展两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宣贯《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和县(市)建筑节能监管工作,以及民用建筑信息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5.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做好厅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解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配套完善《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相关管理规定和监管工作流程,建立新建建筑从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机制。 6.做好绿色建筑评定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原则,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成立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办公室,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及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定工作。 7.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监管。出台并实施《湖南省建筑节能推广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技术目录管理办法》,公布推广使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