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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以扩内需为重点,强化市场开拓力度。一是扩大省市周边市场。定期组织产品对接活动,建立产供销对接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加大我市对本地企业建材、工程机械、钢铁、电解铝等领域的采购力度。其中黄河同力水泥每年地销量力争由140万吨提高到200万吨,一拖、中集凌宇工程机械及环卫车辆地销幅度有较大提高。充分利用牡丹花会的影响力,举行大型商贸活动,树立洛阳品牌形象。二是拓展国内外市场。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投洽会、上海世博会等国内外交易博览会,提高洛阳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三是开拓农村市场。突出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 (四)以解瓶颈为重点,建立健全融资服务机制。一是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把握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年内组织2次全市银企洽谈签约会、8次县区及行业银企洽谈会,签约资金履约率不低于85%。确保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持续推进担保体系稳步健康发展。逐步对现有80余家担保机构进行增资和整合,培育一批资金规模大、合作银行多、管理制度完善的担保机构。同时,强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确保每个县区组建1家、力争经济发展较好的县区组建2家。三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重点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省、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数量争取补充到30家,上报首发申请材料企业4家,力争首发上市企业2家,争取2家以上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全部融资额力争突破30亿元。 (五)以壮大市场主体为重点,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转型成长机制。一是着力扶优扶强。筛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每年对中小企业按营业收入、入库税收和技术投入三项指标分别进行排名,对升档进位明显的给予奖励。二是发挥产业集聚区平台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发挥“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配套设施完备、商务成本较低的发展空间,走“专、精、特、新”之路。三是加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发挥创业基地的孵化、辅导功能,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创业辅导网络。四是实施中小企业诚信工程。向社会推出一批“讲信义、重信誉、守信用”的中小企业。 (六)以稳定就业为重点,健全完善困难企业帮扶机制。一是减轻企业负担。把“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等稳岗政策执行时限延长至2010年年底,缓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根据省政府政策规定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运用失业保险基金,为积极稳定就业岗位的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二是开展针对性的帮扶活动。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制定实施稳定就业计划,为恢复生产企业提供招聘员工服务,为开工不足企业提供在职职工培训服务,为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加强就业失业监控。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就业失业变化情况,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全年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七)以提效能为重点,健全规范行政审批机制。一是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够自我管理的,坚决予以取消和调整;凡能够采用事后监管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再采用事前审批方式;凡能够下放的审批权限坚决下放。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固化流程,提高审批效能。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围绕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和深入推行联审联批、绿色通道、全程代办、特事特办等服务措施,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施政情况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促进各级政府依法、高效、规范行政。 (八)以治乱减负为重点,健全完善环境优化机制。一是组织开展中央和省、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清理规范各类收费项目,建立和推行涉企收费“一费制”。二是实行涉企检查登记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制定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项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准利用任何形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格清理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健全完善企业发展环境监测点制度,充分发挥其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信息直通车”作用。三是综合治理重大在建项目建设环境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积极构筑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市场环境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钢材、水泥、农资等产品专项打假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