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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晋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10]8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9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全市的经济发展环境,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立足于改进政风行风,推动科学发展,以“评基层、促机关、带行业”为主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狠抓“五个一批”,即:集中评议一批重点部门行业和基层站所(关键岗位、服务窗口),组织开展一批监督检查活动,治理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探索建立一批机制制度。为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三个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原则
  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五个必须”的评议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民主评议工作摆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中来把握,推进实现科学发展;二是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民主评议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推进作风建设具体化;三是必须坚持勤政廉政、规范行为,把民主评议作为推动《廉政准则》落实的监督平台,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四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民主评议作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桥梁纽带,促进社会和谐安定;五是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协调,把民主评议和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民主政治进程、创建文明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民主评议务实有效。
  
  三、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评议、分类指导的原则,今年全市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共52个部门和行业。
  (一)经济管理部门(12个)
  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农委、科技、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商务、国资委、煤炭工业、供销社、农机
  (二)社会管理部门(8个)
  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文物、物价
  (三)执法监督部门(13个)
  公安、司法、国土资源、环保、地税、国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烟草、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公路
  (四)公共服务行业(19个)
  邮政、移动、联通、电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商行、财险、寿险、煤运、太平洋财险、太平洋寿险、平安寿险、晋焦高速、晋城高速、晋长高速
  重点评议对象:结合我市纠风工作重点任务和群众问卷测评结果,今年确定教育、卫生、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移动、联通、煤运等10个部门和行业为重点评议对象。
  自评部门和行业:按照省政府的安排,今年财政、人口计生、电力三个部门由部门和行业组织自评,只参加省、市、县行评办组织的问卷测评,不参加工作考核。在自评期间如发生媒体曝光的重大责任事故、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取消自评资格,重新纳入评议范围。
  
  四、评议内容
  1.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正确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执法行为不规范、越权执法的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创优发展环境的情况。重点评议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情况,实行政务事务公开、办事服务公开的情况,督促落实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按照依法行政、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廉洁勤政的要求,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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