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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0]119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2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七)实施信息产业振兴工程
  围绕“两化”融合和工业转型升级需求,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点,突出发展重点,振兴信息产业。一是加快发展电子产品制造业。进一步巩固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通信配套等传统优势电子产品制造业;培育光电产业、信息家电、汽车电子、半导体照明(led)、太阳能光伏产业等新兴融合型电子产品制造业;积极引导宁波国家高新区、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等区域依托区位优势,提升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水平,打造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二是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围绕电子产品制造,加快发展嵌入式系统软件;支持重点工业行业领域软件研发,加快发展行业应用软件;结合我市产业优势,重点发展港口物流、产品标准检测、工业设计研发以及重点行业系统解决方案设计等服务外包业务;大力引进国际知名动漫企业,积极鼓励院校和企业开设动漫专业和动漫培训,培育本地动漫人才,引导本地企业从产品加工为主向产品原创为主的转变,全力打造动漫产业基地;鼓励软件企业通过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推进软件标准化和产品国际化进程;加强宁波软件园区建设,创新发展模式,增强宁波软件产业整体竞争力。三是加快发展信息网络产业。积极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合,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业务的应用和相关产业发展。以推进宁波无线城市建设为契机,着力构筑支撑宁波城市管理和港口物流发展的物联网和新一代无线宽带网络,拓展新业务、新应用,带动业务应用系统和终端产品的升级换代,形成一条集无线宽带技术产品研发制造、应用软件开发与工程项目咨询服务于一体的无线科技产业链。
  (八)实施节能减排推进工程
  加大高耗能行业的节能降耗信息技术应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推动高能耗、高排放和高污染行业的改造,推广节能降耗信息技术及产品应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一是强化高能耗行业生产设备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改造升级,推进生产过程自动化和智能化,实现实时监测和调控,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生产精确度、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二是发展面向高污染行业的绿色生产信息技术应用,重点高污染行业开展生产工艺流程信息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联网的监测,提升信息化在节能环保行业的准入、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应用水平。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经委、市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外经贸局和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具体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两化”融合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市、县(市)区两级联动,合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全市工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发挥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专家学者等各方面作用,形成“两化”融合推进合力。
  (二)加大财政专项扶持力度
  有效整合现有各类信息化与工业化专项扶持资金,调整优化使用方向,集中加大对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重点项目、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扶持力度,促进先进适用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普及应用。进一步完善现有企业信息化扶持办法,每年安排1000万元信息化专项资金对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进行扶持、对直接向企业推广应用信息化软件和帮助企业培训人次成效突出的服务商或中介机构给予奖励,支持其信息化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完善现有软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每年安排的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的研发推广以及信息服务业企业的引进培育,促进“两化”融合。进一步完善现有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每年安排1000万元电子商务试点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试点应用,重点用于试点企业电子商务项目研发投入资助和电子商务服务收入奖励等,积极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骨干企业,着力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级。
  (三)强化产业政策导向
  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新投资的重大项目审批时,必须强化新建产业项目的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化与工业化的同步发展。凡由市政府设立的相关工业、科技、信息类评优评先奖项及项目专项,申报企业必须达到相应的信息化要求。积极培育认定一批市级“两化”融合标杆企业和专项性示范企业,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企业申报各类重大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市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予以优先推荐,逐步形成示范引领和带动效应。具体培育认定和管理扶持办法,由市经委会同市信息产业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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