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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0]119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2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四)大力推进技术创新
  积极鼓励企业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探索建设“两化”融合重点实验室,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为“两化”融合提供技术支撑;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与重点产业发展相结合的研发创新体系,推动技术和产业跨越发展。对于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中存在的重大、共性难题,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结合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主动做好课题设计,协调组织相关科研院校开展科研攻关。
  (五)加大宣传培训和推广力度
  积极开展广泛宣传动员,普及信息化知识,编制“两化”融合典型应用案例集,推广先进经验,营造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对“两化”融合工作的知晓度、认知度、参与度。切实强化企业信息化培训,其中市本级每年对企业高层领导、信息化主管人员及其他人员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着力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产品,每年认定并表彰奖励一批推广企业信息化成效突出的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商或中介机构,向全市企业优选推荐一批产品成熟、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一流、诚信度高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商,整体提升我市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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