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忻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忻政办发[2009]216号
【颁布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09-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3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十)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 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拟定全市林业经济调节和林业投资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市级预算;监督管理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国家、省级和市级林业项目审核、投资计划管理、实施监督以及有关林业项目工程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年度林业生产及投融资计划。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
  
  负责文电、会务、信访、督查、机要、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林业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编制4名,科级职数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二)人事教育科
  
  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拟定全市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办指导林业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三)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
  
  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林业经济调节和林业投资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林业项目审核、投资计划管理、实施监督以及有关林业项目工程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年度林业生产及投融资计划;编制市级预算预算;指导全市林业系统财务,管理监督全市林业投资;负责林业系统统计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四)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全市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全市平原林业、森林经营、封山育林和林业碳汇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负责荒漠化的应急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五)森林资源管理科(市林政稽查大队)
  
  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拟定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林木采伐限额;承担全市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并监督林权纠纷调处;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依法承担应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和分配使用;管理监督全市森林资源,承担其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森林经营方案和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的审核;负责林木采伐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审核管理;负责重大生态灾害应急工作。
  
  提出全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造林绿化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市林业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宣传报道;指导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民营林业相关政策研究以及试点示范工程管理。
  
  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提出全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建议;承担全市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履约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有关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六)科学技术科(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科)
  
  组织拟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监督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