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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省级邮政企业直营门店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持省级邮政企业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邮政企业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也可由当地邮政企业代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农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邮政物流配送中心的商品质量监管,避免对连锁经营企业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 (三)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 推进邮政“三农服务点”规范化运营。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核算“六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农村邮政物流服务渠道,不断提高科学化管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完善邮政连锁加盟经营模式。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邮政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加配送到户加科技服务”的农村物流新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 邮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要求,将中邮物流连锁配送信息系统和国家“信息村村通”等工程对接,积极参与政府农村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信息网络实现大物流、大配送,实现“一站式买足、一条龙服务”。植保站、土肥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等部门要加强与邮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以邮政“三农服务点”为平台,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更好地发挥科技服务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邮政农村物流运作模式。 支持邮政企业在做大农资配送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拓宽服务范围,经依法办理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逐步叠加代办电信、代理保险、邮政金融、非处方药品配送、图书教材发行配送、科技信息等多层次服务,积极开展送农产品进城活动,努力做大规模,提高农村邮政物流网络的综合服务功能。 (四)加强政策和资金扶持 支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财政部门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网络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县、乡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凡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申请该项资金补助,支持我市农村邮政物流体系建设和改善农村通邮服务。 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鼓励邮政储蓄银行积极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贷款,大力发展农村个人小额贷款,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物流发展。 交通管理部门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 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等业务。支持邮政企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和农家店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扩大和提高经营网点覆盖范围和农村商品配送能力。 鼓励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农业部门要从农业技术培训、农业信息发布、加强农业专家和农业技术人才合作等方面给予邮政部门指导和支持。 安监部门继续对邮政部门分销配送农药产品的仓储、经营等安全生产给予技术指导和帮助。 四、相关工作要求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邮政物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措施,简化审批手续,积极扶持农村邮政物流龙头企业,确保取得实效。 南宁邮政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整合速递物流资源,搞活经营机制,加强管理创新,全面提高竞争能力。要进一步夯实普遍服务基础,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增加销售品种,扩大市场份额,做大市场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尽快成为服务南宁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