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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制定评选标准和试评。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制定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评分标准,同时开展数字化医院试评。 7、组织申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组织本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医院进行申报。 8、评选程序。采取“医院自评-市、县卫生局审核-省卫生厅现场评定”的方式,由申报医院对照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填写申报书,经医院上级主管部门、设区市卫生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设区市卫生局统一报送我厅信息中心。省卫生厅将根据申报医院的级别和规模,组织医院信息化方面的专家进行现场评定。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0月) 9、结果应用。评选结果纳入创建卫生部 “百家优质医院”推荐条件之一,纳入第二周期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内容。 10、总结交流。省卫生厅将对各地各医院开展创建活动进行总结,组织医院之间开展经验交流,宣传和推广好的做好和经验,研究部署我省医院信息化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创建活动是我省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落实深化医改的具体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与,以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促进我省医院信息化水平在上新台阶。 (二)认真贯彻落实,扎实稳步推进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创建活动的组织、督导和评选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创建活动评选标准等配套文件,建立评选专家库,组织评选、公示等工作。 请市、县(区)卫生局医政部门负责创建活动的工作布置与协调,督促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院积极参加创建活动,组织本地医院的申报工作。 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要根据创建活动方案,做好医院信息系统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三)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省卫生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确立重点联系医院,开展创建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试点工作并进行指导。对参与创建活动的医院,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开展业务指导,引导和规范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 省卫生厅信息中心具体承担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未尽事宜请与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金忠林、褚国华,联系电话:0791-6251047,邮箱: xxzx@jxwst.gov.cn。 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评分标准及评选细则等配套文件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