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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忻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忻政办发[2009]230号
【颁布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09-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7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忻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忻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发〔2009〕26号),设立忻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事侨务办),副处级建制,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督促检查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拟定全市外事工作规划;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务。
  
  (三)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参与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
  
  (四)审核、会签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协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和涉外活动计划,协助省外事侨务办等省有关部门做好本市需要配合进行的外事工作。
  
  (五)统筹办理市级对外联系交往和以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名义举办的外事活动和其他活动中的涉外事务,办理市级领导出访的组织实施、参加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市人民政府对外谈判、签约等有关事宜。
  
  (六)负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审核、申报全市因公出国(境)材料。对出国(境)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和检查全市所属公派出国(境)组织和人员在国(境)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公派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外事侨务办提出书面报告。
  
  (七)负责管理全市外事接待、礼宾工作。负责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等;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工作。
  
  (八)承担对外友好城市有关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对外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活动。
  
  (九)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区域的各项工作和外宾参观点的开辟建设工作。
  
  (十)负责外国新闻团组和新闻从业人员来忻采访的审核,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接待和安排,审核外国记者要求会见和采访市领导的申请。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在我市境内的外籍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协调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籍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二)负责全市侨务工作,监督实施侨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侨务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对海外侨胞及社团的宣传联络和团结友好工作。
  
  (十三)拟定全市港澳事务的相关政策规定;负责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工作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
  
  (十四)对全市从事外事工作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的培训教育,总结交流外事工作经验。
  
  (十五)配合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和规定,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全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全市重要涉外报道文稿。
  
  (十六)认真贯彻执行外事纪律;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外案件和违反外事纪律案件进行查处。
  
  (十七)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外事、侨务、港澳等工作。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办设2个内设机构。
  
  (一) 综合科
  
  协助办领导协调机关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统计、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通讯、信访、督查、纪检、会议组织、安全保卫、对外公共联络、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对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承办全市外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外事系统的财务审计、检查、监督及外事经费管理使用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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