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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市安监局制订的《长治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长治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各环节、各层面、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努力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文件要求,制订全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从2010年4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对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安全监管。通过这次全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淘汰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力水平低、安全管理无保障的企业,使全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继续保持我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态势。 二、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 (一)市专项整治领导组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组 长: 闫潞平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 李世标 市安监局副局长 焦双林 城区政府副区长 冯国文 郊区政府副区长 谢 琪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鸿斌 潞城市政府副市长 席卫建 屯留县政府副县长 杨树庄 襄垣县政府副县长 马先明 壶关县政府副县长 王明德 长治县政府副县长 郭志新 长子县政府副县长 郭 强 黎城县政府副县长 李晓峰 平顺县政府副县长 安栓平 沁县政府副县长 王 耀 沁源县政府副县长 申林科 武乡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秦美露 市安监局综合监管科科长 郭星明 城区安监局局长 刘国斌 郊区安监局局长 李明丽 高新区安监局局长 马青堂 潞城市安监局局长 杨慧景 屯留县安监局局长 王高林 襄垣县安监局局长 靳海棠 壶关县安监局局长 王满有 长治县安监局局长 王志忠 长子县安监局局长 武华栋 黎城县安监局局长 张礼斌 平顺县安监局局长 霍秀春 沁县安监局局长 王新礼 沁源县安监局局长 魏茂龙 武乡县安监局局长 (二)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综合科,负责全市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处理有关举报工作;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及时总结各县市区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对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提请专项整治领导组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统筹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任: 秦美露 市安监局综合监督科科长 副 主 任: 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 成 员: 武凡平 市安监局综合监督科科员 孙 勇 市安监局综合科监督科员 高 耀 市安监局综合科监督科员 (三)专项整治省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将会同省联动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根据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的特点,此次专项整治将对全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