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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金昌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金昌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0年4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甘政办发〔 2010〕69号)精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继续加强“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一个确保,四个强化”。 --确保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上下达的控制指标。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础工作,强化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预防为主,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 煤矿:进一步深化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按照省上下达的关井计划和国家14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小煤矿整合关闭指导意见,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规范煤矿开采秩序。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继续推进瓦斯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检查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生产行为,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煤矿违规采掘作业、瓦斯、透水、超能力开采、火灾和煤尘爆炸等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非煤矿山:开展矿井通风、冶金高炉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等相关行为的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水平。认真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跟踪落实尾矿库专项治理资金,对病库、险库全面进行限期整改。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防水、防火、防采空区地表塌陷专项检查;加强对矿用炸药等矿用爆破、火工用品使用贮存的安全监管;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严格非煤矿山企业行政许可。加强对矿山开采外协专业技术工程服务单位的监管,重点查处以包代管和无证施工行为。 危险化学品: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集中完善中小化工企业安全整治机制,进一步关闭和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无安全生产保障的化工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工艺和生产设备检维修、开停车、试生产等非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监管,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严防易制毒化学品非法买卖。规范气体充装、氮肥、光气等从业单位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实现隐患闭环治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安全监管,严格安全准入门槛,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同时,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管。 烟花爆竹: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安全监管,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总体规划,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和非法存储等行为。全面实施烟花爆竹产品防伪标签管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进货渠道,把好登记备案关,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