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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临汾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0
【实施时间】 2010-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1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基层行为、创优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供最直接、最方便、最快捷的便民服务,根据国纠办发〔2010〕2号和晋行评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关注民生问题,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推动基层单位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2010年,全市将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实现群众诉求渠道快捷畅通、突出问题基本解决、行业监管得到加强、政风行风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提高的目标。
  
  二、评议对象
  
  1、市直部门行业基层站所的评议范围:市直各参评部门行业直属的二级机构、基层站所及服务窗口、重点科室。
  
  2、各县(市、区)的评议范围:在街道、乡镇设立的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站(所、队)、学校、医院等;各职能部门内部具有执法权、管理权、监督权、审批权、执收执罚权的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基层单位;公共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服务窗口。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议对象。
  
  3、评议重点:教育、卫生、公安、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煤炭工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质监、安监、农业、林业、水利系统的基层站所及服务窗口、重点科室。市、县两级行评办要重点搞好对上述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
  
  4、直评的市直部门重点基层站所(30个):
  
  教育:市第一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一小学、市第二小学
  
  卫生: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公安:水塔街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南街派出所、车站街派出所
  
  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市容监察支队、市环卫局、市政公用局
  
  国土资源:城东土地所、河西土地所
  
  煤炭工业:市煤炭纠察支队、市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市失业保险中心、市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市医疗保险中心
  
  质量技术监督: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农业委员会:市植保站、市种子站
  
  林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水利:市河道管理站、市水产站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发现和解决具体问题、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基本内容。评议内容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确定:
  
  1、根据各基层站所(关键岗位、服务窗口)的工作性质、承担的职责,确定评议内容。对具有执法职能的基层站所,重点评议其能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具有管理权、监督权、审批权、执收执罚权的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基层单位,重点评议其是否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基层站所和窗口,重点评议其能否做到优质服务,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通过开展行风调查、听证对话、明察暗访、纠风专项治理等活动,把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评议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⑴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政策规定不落实、补贴资金不兑现、与民争利等问题。 ⑵在公正执法方面,是否存在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野蛮执法等问题。⑶在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⑷在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⑸在服务态度方面,是否存在作风粗暴、生冷硬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⑹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刁难群众,以职权之便吃拿卡要报等问题。⑺在制度建设方面,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健全对不正之风问题的处理、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是否通过制度建设有效促进源头治理和有效遏制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⑻在整改效果方面。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是否及时受理和认真解决,查处整改是否到位。对群众在评议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是否重视,合理性意见和建议是否得到采纳和落实,群众的诉求渠道是否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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