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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金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09]137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3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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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充分吸收“十一五”规划编制的经验做法,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创新规划编制方式,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加强各类规划衔接,使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推进。
  
  三、规划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阶段):2009年12月底前,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完成六个重大课题研究,酝酿提出“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框架的初步意见,加强与国家和省上基本思路的衔接;做好“十一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0年1月至5月底。研究提出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议。依据全市“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框架及总体规划纲要编制的要求,确定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领域和编制方案,开展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初步筛选确定各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起草阶段):2010年6月至9月底。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各方面进行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修订完善、审议阶段):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底。进一步征求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完成规划纲要草案修订完善,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议批准。县、区总体规划纲要编制进度,原则上与全市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基本一致并略有超前。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对所确定的规划重点不仅要编制规划,而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问题,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制定政策导向,规范市场秩序,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二)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三)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召开座谈会、通报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以保障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县(区)规划纲相互衔接,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并强化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上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上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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