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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发[2009]50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3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冬季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冬季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冬季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为有效控制和改善冬季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3月底,针对影响冬季大气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冬季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任务
  成立太原市冬季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 
  张兵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指挥:
  李俊明 (市委常委、副市长)
  荣 彤 (市委常委、副市长)
  柳遂记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春根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弓 跃 (市委常委、纪检书记)
  张 政 (副市长)
  吉久昌 (副市长)
  王建生 (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荣 彤 (兼)
  成员单位:市经济工业信息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市容环卫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农机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
  指挥部下设七个工作组:
  (一)燃煤污染控制及综合协调组
  组 长:荣 
  彤 (兼)
  副组长:
  潘保欢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继光 (市环保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任务:
  1.监督冬季燃煤污染控制。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制,对市区1894台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进行重点监管,确保冬季燃煤污染设施达标排放。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高限处罚;对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依法查处。
  2.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监督管理。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远程监控设备等现代化监控手段,严密监控工业污染排放。对重点污染源实行人工24小时蹲点监控,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对环保设施不能同生产设施同步运行、污染物严重超标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督促各相关企业制定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组织重点工业企业对厂区及周边区域进行综合整治,保持环境整洁。拉运物料所经主要道路每日洒水3~5次,清扫保洁;整治煤堆、料堆、渣堆,防止扬尘污染。
  4.协调联络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二)市区工业企业关停与限产工作组
  组 长:王建生 (兼)
  牵头单位:市经济工业信息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供电局、市中小企业局、各区政府。
  主要任务:
  1.2009年12月底前,彻底关停西山采石场范围太原市联建石料有限公司、太原市尖草坪区联鑫石料厂、太原市尖草坪区合新石料厂、太原市尖草坪区慕云山石料厂、太原市尖草坪区镇城石料厂、尖草坪区中咀沟石料厂。
  2.对以下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实施停产:
  (1)市管重点工业企业: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1台30万机组,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1台20万机组,太化合成氨分公司3条硝酸铵生产线和1台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
  (2)区管重点工业企业
  小店区:太原市伟炜钢业有限公司、太原市万瑞鑫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太原市大代铸造有限公司、太原市圆宝铸造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万能铸造厂、太原市小店区潇河铸造厂、太原市小店区北格农具厂、太原市小店区通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杏花岭区:太原市物博机械有限公司、山西春光锻造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旭达法兰厂、太原申华物资管件有限公司、太原市钢城企业公司第四金属制品厂锻造车间、太原市胜鑫锻造厂。
  尖草坪区:太原市尖草坪区崛巍水泥厂、山西犀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太原市广厦水泥有限公司金滩建筑材料厂、太原金聚猫建材有限公司、太原智海集团有限公司粉磨站、太原市市政总公司西张水稳站、太原市尖草坪区永伟实业公司、新翟村低硫煤厂、刘富生储煤厂、太原市尖草坪区龙山拌合站、太原辰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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