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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办发[2009]102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5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三)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职责分工。根据《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省各类水电站立项(核准)工作;省水利厅负责全省各类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及工程验收工作。
  (四)湖南省水政监察总队,为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省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市州间水事纠纷;承担水利部发布的《水政监察工作章程》规定的职责。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总队长、副总队长各1名。
  (五)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处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要积极探索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逐步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的社会化。
  
  六、附则
  本规定由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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