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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县区(部门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责任目标管理。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作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备案制度和综合分析制度。坚持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分析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加大对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等行业监管部门事故指标控制的动态跟踪和协调督办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已临界或占满控制指标县区和部门的预警督办制度,督促、指导行业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2、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坚持“五整顿、三加强”措施不放松,确保省上下达我市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可控在控。一是实行道路交通安全一票否决。年内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含外地过境车辆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的)或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对道路交通监管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路面管控,全面实施“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和高速公路、县乡公路、长途客运线路等重点部位的路面监控和巡查治理,严肃查处客货运车辆超速、超载、超限、非法载人、酒后疲劳驾车、无牌无证上路等严重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对公交、出租运营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加快在公交、出租、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液化石油天然气运输车辆推广使用视频监控或gps系统,落实防范措施;四是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加强县乡村路面管控,强化农机管理,大力压减县乡公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 3、强化高危行业专项整治。扎实推进7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防护距离不够、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等重大隐患的治理;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培训教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二是引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安全技术改造,督促企业优先保证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和老旧设备改造等需要的资金投入;三是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积极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管理监督检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颁证后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两个《实施意见》。继续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全面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等班组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加强煤矿井下通讯线、防尘供水管线和压风管线“三条生命线”建设,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力度,加快实施“双百示范工程”,逐步建立完善集中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等系统,做好拟关闭矿井和正常生产矿井的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探索标准化工作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有效结合的途径,力争2010年底全市正常生产矿井达标率达到60%。 --非煤矿山及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专项整治。对非煤矿山全面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推广非煤矿山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等安全适用技术。继续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和冶金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抓住重点县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突出技术层面、管理层面和生产作业层面的管理,强化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冶金高炉、长输油(气)管线专项整治工作,完善监控设施设备,淘汰落后工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以治理“三超一改”和反“三违”为重点,规范提升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安全监管;二是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强自身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三是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渠道,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切实落实乡(镇)政府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积极作用,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和非法储存等行为;四是进一步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要求,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各个环节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