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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0]64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7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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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快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引进和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兼并重组。继续做好盐湖集团(st盐湖)与盐湖钾肥股份公司的吸收合并重组的后续工作。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提高资本运作水平。着力做好省投资集团桥头铝电、省水利水电集团等企业上市前期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大企业集团通过发行债券、建立财务公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快建立现代企业步伐,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完善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考核模式和薪酬管理体系。(省经委牵头)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市场开拓、结构调整等相关配套政策。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 (省经委、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牵头)
  (四)继续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按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管理体制。结合国家资源税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资源税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全省资源税收入共享机制。认真总结“省管县”财税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完善改革方案,逐步扩大改革范围。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深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扩大省直单位实施范围,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与监督制度;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集中支付范围,规范支付规程,全面完成黄南、果洛、玉树州各县改革任务;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规范采购程序和方式。建立和实施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省财政厅牵头)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整合金融资源,加快地方金融改革步伐,积极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强化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和资产管理。推动青海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试点工作;支持青海银行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设立交通银行青海分行;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省内外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的创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大力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健全债券市场化发行机制和发债主体自我约束机制,创造条件有效拓展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省内各保险公司在我省藏区增设分支机构,完善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积极引进和支持内外资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牵头)
  (五)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中、后期评价制度,实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并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的实施。继续推进有收益的公益项目建设运营机制改革,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六)进一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快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适当理顺我省天然气与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继续深化电价改革,推进电力直购试点工作,合理确定电力直购输配电价,鼓励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和用户直接见面,协商定价。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重点推进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供水价格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创新节能减排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全省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发展及矿产资源开发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继续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体系约束机制。加快推进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等收费改革,改进征收方式、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比例。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和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健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激励制度。(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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