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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从2010年开始,在全市开展连续三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为主题,认真落实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打造优质、高效、廉洁、勤政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保障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 二、评议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四)坚持把强化服务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方式,落实服务措施,实现服务效能大提速,服务质量大提高。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建立评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三、评议对象 参加评议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将参评单位分为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公共服务企事业三类。 “百个重点处室”评议。其评议对象是市政府部门和省部属在肥的垂直部门有关处室,具体对象由市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议办)根据市编办所界定的处室职能直接确定,评议方案另行制定。 基层站所评议。其评议对象是市(县、区)政府组成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省部属在肥的垂直部门所属基层站(所、队)。评议方案由市评议办会同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四、评议内容 (一)政府部门评议内容。 1、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依法办事情况;履行职能,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申诉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情况;治理乱办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情况。 2、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完善情况,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整改的反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3、勤政效能:勤政为民、职能转变、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纠风专项治理情况;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和突出的问题解决情况。 4、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基础工作和公开场所落实情况;监督保障措施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情况;落实市委《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工作的意见》(合发〔2008〕25号)--情况。 5、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情况,有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二)公共服务行业评议内容。 1、诚信服务:依法经营情况;是否存在不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标准、质量,作风粗暴、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 2、办事效率: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工作拖拉和效率低等问题。 3、办事公开: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 4、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完善情况,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整改的反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5、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情况,有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五、评议方法 政风、行风评议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综合评定、注重实效的方法。 (一)问卷测评。问卷测评采用百分制,由市评议办负责组织。测评的主要对象重点是参评单位的服务对象,如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以及街道、居委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