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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9]137号
【颁布时间】 2009-12-29
【实施时间】 2009-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3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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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及享受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开发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统筹协调;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八)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商品储备,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要事项。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循环经济和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重要事项,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十一)推进国家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制定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规划,统筹基金安排使用综合平衡和投资计划管理,拟定年度安排计划。
  
  (十二)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层气(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并拟定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工作,负责碳减排交易权项目组织申报与实施,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全市国民经济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数字太原”建设工作,搞好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改委设20个内设处室和市资本市场发展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纪检监察机构。
  
  办公室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工作计划总结、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提案办理,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访、安全保卫、应急管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
  
  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培训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其他规范性文件起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监督;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依法查处企业投资核准项目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听证、普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评标专家资格初审和管理,监督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和重点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依法招标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等经济调控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预案编制,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起草,重大问题协调、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及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发展规划和经济体制改革处
  
  拟定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建议并监督实施、监测评估;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区域规划,对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型产业项目进行规划布局;组织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和课题调研;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制定和实施工作;组织和协调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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