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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发[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4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遵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改革发展,促进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快我市林业改革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显。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指出,林业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林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扎实推进以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森林面积已达122万公顷,林木蓄积量559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8.56%,林业产值达31亿。但从总体上看,全市生态环境仍然比较脆弱,森林质量不高,林业产业发展滞后,林业改革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改革发展,对于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加快山区经济的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要途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开创我市林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兴林富民为宗旨,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加快建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实现遵义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作出积极的贡献。
  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森林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林业支持保护体系。继续加强营造林建设,今后五年,营造林任务300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以上;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林业产值年平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达80亿元以上,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大力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增创生态环境新优势
  (一)继续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增加资源总量,提高资源质量。以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绿色通道建设等重点工程为支撑,大力推进植树造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提高营造林质量,确保300万亩营造林任务的完成。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五年内改造低质低效林150万亩以上,到2015年森林蓄积达7000万立方米,竹材产量达80万吨。实施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减少陡坡垦殖,逐步将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下来。进一步做好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加快植被恢复,有效治理水土流失。整合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通过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竹、药、茶、果等产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建立一批高技术含量的各类示范基地。
  (二)加强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在抓好深山远山造林绿化的同时,关注和重视人居环境生态建设。认真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制,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向纵深发展。将美化环境和增强生态功能紧密结合,努力建设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绿色校园,重点抓好铁路、高等级公路等旅游干线和旅游村寨的绿化、美化,促进旅游景观的整体改善。不断提高绿化水平,让城乡居民享受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
  (三)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扩大生态建设成果。加强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加强森林安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切实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强化森林防火行政负责制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将防治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完善防治预案、改进防控手段,加强预测预报、信息发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密防控重大森林火灾和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保障森林安全。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征滥占、乱挖滥采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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