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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吉工商纪监字[201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4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促进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省局党组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现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同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行为。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促进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纪委、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省局党组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依照工商行政管理职责,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财务管理权,针对工作岗位和环节可能发生的问题,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项措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和监管事故的发生,确保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廉政和监管安全,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更好服务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注重教育。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要从教育入手,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突出岗位廉政教育,切实把风险点的查找、防范措施的制定作为学习教育的过程。
  (二)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预防在先的思路,以主动预防、提前防范的意识和举措,科学配置权力,合理设计工作程序,前移监督关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三)“两险”并防。要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对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同时查找、同时防范,确保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廉政和监管安全。
  (四)突出重点。以防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财务管理权行使过程中易发多发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为重点;以领导干部工作岗位,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管理人财物的工作岗位为重点。
  (五)务求实效。从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特点出发,结合实际,坚持简便易行,讲究实效。
  
  三、主要任务和目标
  主要任务:依照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加强对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的监控,掌握廉政和监管风险的内容,分析产生风险的原因,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价体系,合理确定风险等级,规范风险处置程序,明确风险处置办法。科学评估风险、及时修正防范管理措施。
  主要目标:按照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的责任机制,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机制。通过对廉政风险点的监控,及时发现、处置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风险,不断健全和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使全省工商系统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方法步骤
  (一)思想动员。各级局要研究制定开展廉政风险点工作方案。依据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深入进行思想动员,使各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这项工作的内容和开展的方法、步骤,自觉投入这项工作。
  (二)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三定”方案,准确界定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运行程序和权力运行轨迹,绘制工作流程图,明晰各个工作岗位和环节的具体职责。
  (三)排查风险点。组织干部以岗位为基础,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法,查找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廉政和监管风险的部位和环节,确定本部门及内部各个岗位的风险点,排查廉政风险、监管风险的具体表现,经分管领导阅批,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局党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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